遭七年冤狱 甘肃段小燕控告江泽民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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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甘肃省庆阳市法轮功学员段小燕女士遭到庆城县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当庭为段小燕做了无罪辩护。在法庭上,法官故意说当地方言,让外地律师听不懂,律师提出让法官说普通话,法官蛮横地回答:“我就是这样说话的。”

段小燕

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西安市政法委、610办公室、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长安分局等有预谋的绑架了众多法轮功学员,其中段小燕、高小柯、王秀侠、韩秋侠、刘卫东、梁荣、苏少华在七月四日被绑架。段小燕的父亲段维军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中午在镇原县临泾乡家中被绑架。

此前,段小燕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控告发起对法轮功迫害的元凶江泽民。年仅四十六岁的段小燕女士因修炼法轮大法,曾多次被绑架拘留、被劳教迫害,并被非法判刑七年,多次被酷刑折磨,在青海省女子监狱,被电击至下肢瘫痪,依然被强迫劳动。

中共酷刑示意图:多根电棍电击

段小燕女士在控告状中说:“一个多月内,先后四次被用几根电警棍在头部、背部、腿部、手部电击,脸被烧焦起泡流黄水、背部被电警棍烧成烟头大小的圆点,密密麻麻,致使我全身麻木,四肢酸软无力,痛苦无比,行走极度困难,只能扶着楼梯扶手一步一步挪动,上厕所有时蹲下都起不来,恶人还说我是装的。”

段小燕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迫害事实

我原是个体户,因修炼法轮大法,在中共十六年的迫害中,曾被五次拘留、一次劳教、一次判刑,多次被酷刑折磨,在青海省女子监狱,被电击至下肢瘫痪的情况下,依然被强迫劳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我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为了替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受到中共残酷的迫害。

我一九七零年出生,父亲是普通工人,在我十五岁那年母亲不幸离世,从此我性格变得孤僻、内向。初中毕业后,我学了缝纫技术并成了个体户,我待人热心诚恳,得到顾客的好评,生意也很好。我从小身体不太好,经常头晕,走几步就累,后来又得了妇科病,严重时连车都不能坐,痛苦难言,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再加上夫妻矛盾不断,我感到度日如年,多少个夜晚,我偷偷流泪,心想自己还年轻,往后的日子怎么熬?我多么渴望能有摆脱这一切烦恼的良药。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见到了法轮功师父写的经文,我匆匆看了里面的内容,觉得很好,随后就请了一本《转法轮》。从此我如饥似渴地一有机会就看,不知不觉多年的顽疾不见了,真是脱胎换骨一身轻。通过不断学法,我懂得了做事为别人考虑,看淡了名利。

一、在镇原县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正在街道摊位上做生意,被两个便衣胁迫到我的作坊,抢劫走一个中型录音机和一个小型录音机,没打条子,并将我强行带到镇原县公安局,直到深夜才让回家。

(一)第一次被非法拘留(两个月)

一九九九年底我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绑架至前门派出所,后被镇原县警察吕正品等人从驻京办转押到镇原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两个月。期间被戴手铐、脚镣,并遭受看守所警察无理打骂,致使我很长时间手脚疼痛,胳膊也抬不起来,我还被多次非法审讯,做笔录。当时看守所所长是秦德玺(已退休)、副所长刘俊辉,参与迫害的还有警察李国民、胡国勇、何金华等。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二)第二次被非法拘留(绝食七天)

我从看守所出来后,镇原县城关派出所警察几乎每天到我父亲家属楼骚扰一趟(我住在娘家),说是怕我再次上北京。一个月后,我全身伤痛还未痊愈,我又被劫持到镇原县看守所。为了抵制无理迫害,我刚一进去就绝食反迫害,三天后被插上胃管强行灌食,并被戴上背铐(防止鼻饲的管子被拔掉),胃管刺激喉咙疼痛难耐,从不打开的背铐不仅身体异常难受而且无法睡觉,连上厕所都得女犯人帮忙。期间仍被非法审讯。七天后,警察怕承担责任,才将我释放。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三)第三次被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春天,我第二次上北京,被镇原县警察半路劫持,非法关押进镇原县看守所。因为坚持炼功,我又被警察戴上手铐脚镣,有时连续好多天背铐,手被铐肿像馒头似的,胳膊都不敢碰。我还被上死人床二十四小时,还被上大镣。一个月后,回到家中。

酷刑演示:死人床

(四)第四次被非法拘留(一个多月后被非法劳教)

由于长期遭受非法关押迫害,加上多方面压力,二零零零年六月,我被迫放弃了缝纫,回到婆家呆着。二零零零年,我去一位炼功人家给裁剪衣服,被镇原县临泾乡派出所所长芦潇煌带人绑架,还出口侮辱我,非法关押在临泾乡派出所二十多天,当时还哄我大哥要了些钱,说是我用的伙食费。期间芦潇煌给我罗织罪名,编造假证据,随后将我转押到镇原县看守所,同年九月,芦潇煌与另一警察将我转押到甘肃省兰州市平安台第一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在甘肃省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我被非法关押在平安台第一女子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因我信仰坚定,被三个吸毒犯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并对我百般刁难。

一次,吸毒犯糜丽娜、邓小琴等四人在警察谷燕玲、王亚丽唆使下将我暴打一顿,软硬兼施,逼我写放弃修炼的所谓“四书”,因我不妥协,她们就加大迫害,十五天不让睡觉,期间白天还要下地干活,还催促加紧干。有几次我站着睡着了,吸毒犯就用毛衣针打我的头部,不让合眼,有时因过度困乏站不稳摔倒了,吸毒犯就辱骂我,直到一天半夜我晕倒在厕所,他们怕出事,迫害才罢休。警察王亚丽把我叫到办公室让我写悔过书,我义正词严的说:“我信仰真、善、忍有什么错,我向你悔过什么?保证什么呢?”警察哑口无言,自觉理亏,才放松了对我的迫害。

我曾经绝食绝水抵制迫害,被绑架到劳教所住院部遭野蛮灌食,并因此被非法延期三个月。

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很严重,很多学员因承受不了酷刑折磨被迫“转化”。后被关进来的法轮功学员就被拖到劳教所院子里的菜窖里,用绳子捆起来强制转化,有的因此被致残。劳教所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干啥都得包夹跟着,打骂成了家常便饭,反映给队长,队长却装聋作哑,结果会被打骂更凶。劳教所纵容吸毒犯打骂、折磨法轮功学员,对于她们的恶行不但不制止,反而包庇、纵容甚至给予减刑,使得吸毒犯在劳教所不但没有改邪归正,反而变的更邪恶更没有人性。

平安台劳教所女子队的奴役活,主要是在田地干农活,在果园、菜地除草,翻地等,还有收玉米、大豆等,还有磨宝石。在劳教所果园翻地是很辛苦的,很大的地块得用铁锹一脚一脚翻过去,还有任务,完不成就挨打、体罚。很多人都是城市长大的,也不得不在阳光暴晒下干活,汗水湿透了衣衫,根本不是人的生活。

三、在青海省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由于警察经常到我娘家、婆家和我工作的地方(我二哥将单位房子腾出让做生意)骚扰,迫于多方压力,二零零二年,我不得不放弃缝纫生意流离失所,来到青海省。

我在路上行走,被蹲坑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青海省西宁市二十里铺看守所。随后从我们住处抢劫走电脑、打印机等许多贵重物品,现金一万多元。在被非法提审时,我索要被抢劫的现金,因为当时我连一包卫生纸也没有,共要回了一百元做生活费。办案单位把法轮功学员转押到一栋楼房的七楼专门实施迫害。

二零零二年过年期间,我被非法判刑七年,被转押到青海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我在一监区做奴工活。有一段时间,我拒绝参加监狱的一些活动,被狱警杨海生挂在楼道的铁门上(两胳膊平行伸直成一字形铐在铁门上),北方十月的天气较冷,尤其晚上楼道的风很大,我穿着单薄的衣服,直到第八天晚上十二点才放下来。

酷刑演示:吊铐

遭受了八天八夜的迫害,我脚腿肿胀,身体极度虚弱,次日我手脚仍不好使,就被带到缝纫车间。

我坚信自己无罪,曾经拒绝参加奴役劳动,绝食绝水反迫害,要求无罪释放。绝食六天后在监狱长丁秀兰(现已遭恶报、心脏病、脑溢血突发死亡),狱警庄雪峰的指使下,犯人王翠英等给我野蛮灌食,强行灌食达四十多天。

绝食期间因我不听从狱警指使,而且炼功,喊“法轮大法好”,一个多月内,先后四次被用几根电警棍在头部、背部、腿部、手部电击,脸被烧焦起泡流黄水、背部被电警棍烧成烟头大小的圆点,密密麻麻,致使我全身麻木,四肢酸软无力,痛苦无比,行走极度困难,只能扶着楼梯扶手一步一步挪动,上厕所有时蹲下都起不来,恶人还说我是装的。

我常常被杀人犯王翠英等人拉住一只胳膊强行从监舍三楼拖下,又拖到工房三楼,我衣服被拖脏,有时胸部都露出来了,到工房后,我已是两手发软,全身疼痛难忍,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狱警庄雪峰还让我干活,我拒绝劳动,庄雪峰就说:“不劳动,就站在这块正方形的瓷砖上,不准挪步。”中午收工后,也不让我洗手,回到监舍还不让坐,我的腿肿得很厉害,全身钻心的疼,我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拉动这半个身子,晚上回到监室,我两手就被铐在病休室的床上,晚上十二点以后才让睡觉。

冬天室外很冷,我每天扶着冰冷的铁楼梯出收工,说是让多活动。狱警庄雪峰指使犯人刘慧敏等人二十四小时监视我,有时厕所也不让上。一次次非人的折磨导致我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虚弱的身体连一杯水都无法端起,翻身都特别艰难,工房的水不稳定,有一段时间,开水就供应不足,一些好心的犯人就给我帮着打一柸水,被一些人反映给管教,管教就不让犯人给我打水,有时我就忍着,有时将水杯装在口袋里,杯子里的水流到口袋、衣服上……

青海监狱为了掩盖罪行,将我带到监狱附近的红十字医院做检查,狱警庄雪峰、郝兰英(已遭报应,做了子宫切除手术)知道我被迫害的不能行走,却强逼我自己走,最后看实在不行,才叫犯人赵桂香、刘新荣把我背到车上,狱警一路辱骂。诊断结果是我神经瘫痪。检查费是从我家人寄的生活费中扣除的(钱不够还要后补)。

汶川地震时,我身体虚弱到连话都不想说,因此没给受难者默哀,被狱警郝兰英反映给新上任的闫青梅,想让她加大对我的迫害。从此无论多难受,不管犯人加班加点多晚,只允许我提前半小时回监舍(因我行走困难),如遇上面来人检查,就把我和一些人带到没人能发现的房间里(她们害怕检查的人知道我被迫害的真相),等检查完再出来。有时我身体疼痛厉害狱警郝兰英就叫来了四个犯人将我背到工房,如遇节假日,就强迫我跟其他犯人坐在楼道的小板凳上看电视,我每次给家人写的信或来信都得主狱警看完审定才发给本人。

青海省女子监狱对外称“群星有限公司”。监狱经常以厂家要货为名,剥夺犯人休息权利,超时超强度奴役劳动,早晨七点多就开始干活,十二点收工后,有时饭未吃完就开工,中午不休息,晚上十点以后才收工,有时甚至通宵,没有星期天,洗衣服时间都很紧张。过节也加班加点,在宿舍也找很多事,总是不让闲着。奴役劳动有:缝制劳教被褥、床单、四季囚服,兰州三五一二加工服装,青海省师范、青海大学、兰州大学等院校的棉被、褥子、床单,还有军队的迷彩服、警服、口罩等等。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我被非法关押期满。青海监狱怕我家人讨说法,欺骗我家人不要去接,让甘肃镇原县临泾司法所到监狱接人。我说“我不走,我当时来的时候好好的一个人,现在我这个样子我出去怎么生活”,监狱就派专车把我强行拉上车,送到长途汽车站,镇原县临泾司法所的人把我背到长途汽车上。

我在当地司法所办公室呆了整整一个星期,晚上睡在沙发上,司法所的人有时给我饭吃,有时就让饿着,后来强行将我拉到娘家,连哄带骗推给娘家人。当地“610”、派出所还经常到我娘家骚扰,二零零九年我办理了身份证,本应二十元钱,要了四十元,家里人要了好几次都不给,至今还非法扣押。

四、对我家庭成员的迫害

我因修炼法轮功被长期迫害,父亲炼法轮功也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因此给家人造成极大伤害。我二哥、二嫂每次给我父亲和我寄钱都流泪,我二哥(镇原县秦剧团演员)因亲人被迫害,演出时常常忘记台词。

我大哥千里迢迢到青海省监狱却不让见人,我大哥说:“你不让见,我向上面反映。我知道你们把我妹妹迫害的不能走路,我今天必须得见,不然我今天就没完。”我大哥看到被犯人连拉带背出来的妹妹,强忍住泪水,难过极了。

我的儿子,在学校经常一个人呆着。有一次,我说了自己被迫害的事,儿子听后哭了,哭得好伤心,头也不回的径直向学校走去了。我的丈夫,在我被迫害期间为摆脱各方面的压力,长期在外打工,人瘦得不成样子。

这场长达十几年的惨无人道的血腥迫害,使我的家庭破裂,无家可归,对我婆家、娘家人伤害也相当严重。所有这一切都是这场迫害造成的。其实精神上的迫害远远超过对肉体的摧残。

因此我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造成我严重伤害的元凶江泽民依法提起公诉,要求对被控告人江泽民依法惩处,同时彻底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谬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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